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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华鼎股份(601113)公开信息显示,邹春元、天津通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廖新辉因未及时披露公司重大事件,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2017年公司重组过程中,你们被认定为一致行动人。根据公司公告,在202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期间,你们就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相关议案的投票结果不一致。5月27日,你们通过签署《一致行动关系之解除协议》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于翌日对外公告。综上,你们在实际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行为发生后,未及时披露相关进展信息。
处罚决定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华鼎股份财务数据及主营业务:
华鼎股份2022三季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48.81亿元,同比下降29.52%;归母净利润3.69亿元,同比上升56.05%;扣非净利润-2.69亿元,同比下降342.36%;其中2022年第三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16.9亿元,同比下降11.6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778.49万元,同比下降235.87%;单季度扣非净利润-9032.11万元,同比下降304.04%;负债率25.84%,投资收益4541.5万元,财务费用-2531.47万元,毛利率16.76%。
华鼎股份(601113)主营业务:民用锦纶长丝业务板块和跨境电商业务板块双主业发展,民用锦纶长丝板块专业从事高品质、差别化民用锦纶长丝研发、生产和销售,跨境电商板块主要依托中国优质供应链产品,以电子商务为手段为世界各国终端消费者供应优质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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