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成果,营造放心、安全的农村食品消费环境,新疆和田地区市场监管局以“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年”和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行动为契机,多管齐下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长效机制
和田地区食安办高度重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细则,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召集和田地区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召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工作联席会议,传达研讨农村食品存在的风险隐患及相关措施。
(资料图)
加强宣传教育 增强法律意识
充分运用媒体、面对面宣传等方式,加大对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检查的宣传报道力度,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饮食安全知识,增强食品经营者的自律意识。一是在本地公众号发布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旅游景区、早夜市食品安全提示,印发和田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旅游景区、早夜市食品安全提示1500份,张贴在旅游景区、农家乐、交通要道、夜市等重点场所,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二是充分发挥乡镇(街道)食安办、村协管员作用,通过大宣讲、村委会广播、印发食品安全宣传册等方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常识和法律法规,告知食品经营者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的严重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农村食品经营者和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三是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管动态、“你点我检”、处罚信息等,对违规行为进行现场曝光,实现了1+1>2的传播效果。今年以来,累计发布市场监管视频30期,点击量达183万人次,粉丝达4000余人,点赞1.8万个。
加强风险排查 全面梳理隐患
和田地区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监督检查、抽检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情况,全面梳理农村地区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突出的违法违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并组织落实。今年以来共召开分析研判会9次,梳理食品安全风险隐患26条,开展食品批发源头、夜市摊位源头的摸底排查及专项治理工作,严把农村食品源头关,规范经销商、代理商等批发环节经营行为,督促食品批发经营者为农村销售者提供规范、可追溯的销售凭证,严防隐患食品流入零售市场。
强化协同配合 凝聚强大合力
全地区食安委成员单位加大部门间的联合执法,落实部门协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成果。一是联合文旅局等部门开展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二是联合县公安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对乡镇巴扎、单位食堂、工地食堂、敬老院等农村地区,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三是联合教育、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校园安全守护行动。四是联合商务、供销社等部门召开现场推进会,制定规范化农村食品经营店标准,建立拟培育农村食品经营规范店机制等措施,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2023年以来,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47家,建立拟培育规范店35家。
强化执法检查 打击违法行为
以农村和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乡镇巴扎、农村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等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场所为重点区域,加强监督检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非法添加食品的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地区共检查食品生产主体385家次、食品销售主体1683家次、餐饮服务主体1210家次、学校食堂466户次,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388户次,检查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33个次,查处假冒伪劣食品行政处罚案件52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2家,公安部门侦办食品类违法刑事案件34件。
强化督导检查 压实各方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掌握县市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加强对属地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和田地区食安办组织地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社等部门,深入于田县、策勒县、洛浦县、和田市、墨玉县相关单位及辖区重点企业,召开座谈会5场,走访企业和单位63家,其中批发企业15家、食用农产品市场5家、乡镇农产品监管站9家、食用农产品销售者15家、农村食品经营店14家、旅游景区食品经营店4家、蔬菜种植基地1个,发现问题28大类42条。(来源:新疆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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